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了一个并不罕见的现象。而当夫妻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选择通过起诉来离婚时,很多人可能会感到迷茫和困惑。接下来,就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一、离婚怎么起诉
要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接下来,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在开庭时,双方需要就离婚的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
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等因素。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另外,对于房产的分割,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
三、起诉离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起诉离婚中的重要问题。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如果双方抚养条件相当,会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会优先考虑该方。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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