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离婚已不再是罕见之事。但对于许多人来说,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却充满了困惑和迷茫。别担心,接下来就让我们详细地为您解读。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离婚手续的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 协议离婚流程:
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
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一个离婚冷静期,期限为 30 天。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 30 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诉讼离婚流程: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
1. 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2. 财产分割原则:一般遵循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在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子女抚养、过错方等因素。对于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离婚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1.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离婚手续的办理涉及到众多法律和实际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谨慎对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