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工伤认定可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受伤职工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那么,究竟工伤认定由谁来负责呢?这其中的门道可不简单,相信您读了这篇文章,就能清楚明白其中的关键所在。
一、工伤认定谁来认定
工伤认定一般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负责。具体来说,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则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受伤职工所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审查和判断。这一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受伤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3. 审核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 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认定的争议处理
1.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果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 赔偿协商与仲裁: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让您对工伤认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但需要提醒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