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25-01-08 11:14 好佳顾问网 劳资纠纷 0阅读

眼睛对于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而工伤鉴定中的眼睛十级伤残标准更是备受关注。这不仅关系到受伤者的权益保障,也影响着他们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标准,眼睛十级工伤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3.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4. 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5. 外伤性瞳孔放大。

6. 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7.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

8. 双眼矫正视力≤0.8 。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受伤的原因、程度、治疗情况以及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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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眼睛工伤鉴定的程序

1. 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 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 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或者 5 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4. 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 30 日。

三、眼睛工伤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眼睛工伤鉴定及赔偿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受伤职工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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