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什么时候立法的

2025-01-02 17:18 好佳顾问网 劳资纠纷 0阅读

在当今社会,劳动报酬是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应得回报,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究竟是什么时候立法的呢?这一问题的答案对于我们理解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至关重要。相信您在了解之后,会对相关法律有更清晰的认知。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时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纳入刑法。这一立法举措,旨在加强对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纠纷时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或个人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极大困难。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利,立法机关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罪名的设立,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他们依法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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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单位或个人。既包括用人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包括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但故意以逃避支付等方式拒不支付。

3.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4.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劳动者的财产权以及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后果

1. 对于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民事责任。

3. 被定罪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还可能面临社会信用方面的负面影响,如被列入失信名单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法律的实施需要我们共同的关注和遵守。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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